







关于转发《201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0244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2〕30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转发《201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2-24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运管局、航运局:
2011年4月至11月,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全国交通运输系统首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并对各省进行了实地随机抽查督导。2012年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了《201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执法评议考核的整体情况、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通报》的有关内容,进一步认识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重要意义,为保障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
二、 查找问题,落实整改
《通报》指出了这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五个问题:一是执法理念尚需进一步转变;二是日常评议考核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制工作机构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执法装备落后,执法人员培训滞后;五是具体案件存在主体资格不适。此外,交通运输部赴陕督导组还指出我省案卷评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案件行政处罚在相对人未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的情况下,在陈述申辩期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个别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先于询问笔录、案件处理意见书作出;三是部分案件未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少数执法单位存在自己收取罚款的现象;四是部分案卷中的证据复印件未经审核与原件无误;五是个别路政案件未提供减免赔补偿的证明材料。
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对照交通运输部《通报》中指出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并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工作建议,采取针对性强的有力措施,强力推进评议考核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走过场,促使我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在整改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 总结完善,巩固提高
在此次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中,我省各级交通运输局和有关执法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有序地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中渭南市公路局等6家单位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各单位要对2011年的考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机制,稳步提高。对考试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考评结果不达标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切实解决执法单位在执法理念、服务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内外部评议作用,整顿执法作风,端正执法人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推动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